| 货物和邮件的收运知识
基本规定
一.收运货物时,托运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;临时身份证明应由公安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,写明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工作单位(或住址)、有效日期并在照片上加盖公章。
二.托运人托运的货物须符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有关规定,以及公司的一切运输规则。凡是国家和公司规定禁止运输的物品,一律不予收运。限制运输货物应随附公安、检疫等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。禁止运输的物品包括:鼠疫毒菌、霍乱毒菌、马脑脊髓炎病毒、鹦鹉病病毒、危险品等。限制运输的物品包括:植物及其产品;烟草;家禽家畜及其产品;枪支、弹药和警械;疫苗、菌苗、抗菌素、血清等生物制品、灵柩等。
三.声明价值和保险以自愿为原则,按照托运人的要求办理。
四.收运后24小时以内装机运输的货物、邮件,一律进行安全检查。
托运文件
托运货物时,托运人必须填写《货物托运书》,作为填开货运单的依据。《货物托运书》主要包括如下内容:
1.出发站、到达站:填写出发地和到达地的全称
2.收货人、托运人的姓名、单位、地址、邮政编码、电话:填写单位或个人的全名、详细地址、邮政编码、电话。保密单位应写邮政信箱号码或单位代号。
3.备注:托运人填写货物性质。
4.预付、到付:托运人选择货物运费的支付方式
5.航班/日期:填写预定航班的日期及航班号。
6.运输声明价值和运输保险价值:托运人按货物实际情况填写,向承运人(或保险公司)申报货物实际价值。
7.件数:填写实际的件数及包装种类。
8.货物品名及包装:填写货物的具体品名而非表示货物类别的笼统名称以及包装材料。
9.储运注意事项及其它:填写货物特性和储运注意事项,如“易碎”、“防潮”等;货物到达后的提取方式;个人托运物品的详细内容和数量等。
除托运书外,托运人交运限制运输的物品时,还需提供相应的运输证明或准运证明。
包装
一.基本要求
货物包装应保证货物在正常运输过程中不致损坏、散失、渗漏,损坏和污染飞机设备或其它物品。货物包装内不准夹带禁止运输、限制运输的物品、危险品、贵重物品或保密文件和资料等。带有碎屑、草末等材料作内衬材料时,外包装须严实密封防止内衬材料散漏,草包、草绳或麻包不得作为货物的包装材料。
二.几类货物包装要求
★ 液体:容器内留有10%的空隙,容器内附衬垫、吸湿材料。
★ 精密仪器:采用多层次或悬吊式包装。
★ 水产品:包装牢固、严密确保其中液体不会渗漏(详见水产品运输)。
★ 动物:适合动物特性和符合空运要求的坚固、防逃、防排泄物渗漏的容器、设备。蛇类和凶猛禽兽等动物一定要有坚固的铁笼外加木框包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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